威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于2005年11月21日正式揭牌运行。
中心位于县城新光开发区房产开发公司楼上,服务大厅面积700平方米,办公区面积300平方米,中心设管理层和窗口层。管理层设主任一名,副主任二名,内设办公室、综合室、督查室。窗口层现有22个县政府工作部门在服务大厅开设便民窗口,有22个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审批、办证、服务事项由中心全程代理部统一受理;进入中心数据库的行政审批、办证、服务、收费事项共468项。另外,中心还开通了电话语音查询系统,可供两个电话同时查询服务,在中心大厅内还设有电子显示屏公告系统和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,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。
建立县政务服务中心,是县委、政府认真落实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树立“以人为本”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,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,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,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,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。
中心以“廉洁、勤政、务实、高效”为宗旨,推行政务公开,优化投资环境为目标,坚持依法行政原则;公证、公开透明原则;便民利民原则;诚信原则;窗口集中受理原则(各部门审批主体权限不变、收费主体不变、窗口人员关系不变),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,提供良好的环境。
中心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涉及全局性、审批次数多、频率较高,与经济建设、社会事务及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、办证、服务、收费事项集中起来办理,银行代理部在服务大厅集中收费,实现收缴分离,实行“一站式”办公,“一条龙”服务。对所有进驻的事项实行公开办理,阳光操作,承诺办理,建立日常性的投诉督查和考核评比机制,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评议。
中心实行分类管理办事制度,根据即办件、承诺件、联办件、答复件、报批件的分类,实行即办事项直接办理,一般事项承诺办理,重大事项联合办理,答复事项明确答复,报批事项负责办理。
中心不仅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载体,而且是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为人民服务的窗口,更是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联系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纽带。“中心”将充分履行职责,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。